来源: 作者: 编辑:扶贫办2 日期:2021-06-14 点击率: 381
一、项目名称
滑县“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助学工程
二、补助对象
经国务院扶贫办学籍比对并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进行标注,且正在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的新成长劳动力。
中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等;高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
在全国扶贫开发系统中标注“已脱贫(不再享受政策)”的对象除外。
三、补助方式和标准
(一)生源地补助。凡符合补助条件的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无论在何地就读,均由其家庭所在地乡镇(街道)和县扶贫办审核资格后、会同财政部门发放补助。
(二)直补到户。“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资金一律通过支农惠农“一卡(折)通”直接发放到贫困家庭。
(三)补助标准。每生每学年补助3000元。每学年分秋季学期、春季学期两期发放,每学期发放1500元。
四、审核步骤
(一)导出名单。县扶贫办登录“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查询国务院扶贫办比对学籍后标注的本地区接受职业教育的贫困学生,通过“服务器端导出”功能批量导出相关学生信息,并分发到各乡镇(街道)。
(二)逐人审核。乡镇(街道)组织对本乡镇(街道)学生信息进行逐人审核,对重复标注的人员,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人工校正,审核结束汇总后报送至县扶贫办进行复核。
对标注人员名单中没有、又确实在接受职业教育的贫困家庭子女,需填写《河南省XX年XX季学期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助学补贴申请表》,提供在校学籍证明,乡镇(街道)扶贫办对申请人的贫困人口身份和学籍进行审核,确认符合资助条件后,和标注审核通过名单同时报县扶贫办,按照程序落实补助政策。
(三)公示监督。县扶贫办将复核通过的学生名单返还至各乡镇(街道),由乡镇(街道)在拟补助人员家庭所在行政村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以接受村民监督。公示照片要上报至县扶贫办留存。对群众举报的不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由乡镇(街道)、县扶贫办进行核实。
(四)资金拨付。公示结束后,乡镇(街道)扶贫办将最终名单报送至县扶贫办,县扶贫办将无异议的补助人员名单报送到财政部门,按照报账程序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至学生家庭支农惠农“一卡(折)通”中。
(五)关联受益户。资金拨付完成后,各乡镇(街道)要及时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扶贫项目管理”模块中,将已经获得“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的贫困家庭和贫困学生与该项目相关联,实现“雨露计划”项目实施情况的查询、统计。
文件滑县2020年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助学工程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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