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滑县学生资助中心 作者:关锋科 编辑:教育局2 日期:2021-06-16 点击率: 722
一、项目名称:
普通高中免学费及住宿费
二、适用对象:
普通高中在校在籍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三、具体标准: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扶贫办、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转发《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政策对象的认定及学杂费减免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教财【2016】964号)、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扶贫办、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残联《关于做好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教电【2016】50号文件及《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民政厅 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豫财【2017】441号)等文件精神,自2016年秋季学期起,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的学费与住宿费。
按照滑发改【2017】77号《关于调整我县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的通知》中我县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收费标准调整至每生每期700元,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规定,高一、高二、高三、每生免除700元。住宿费按照各学校实际收费标准免除。
四、 申报流程:
学生个人申请→班级初审→学校评审→学校公示→扶贫办、滑县民政局、滑县残联组织比对去重→通过认真审核认定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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