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作者: 编辑:医保局2 日期:2021-06-16 点击率: 421
一、项目名称:
滑县城乡医疗救助管理暂行办法
二、适用对象: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城乡特困人员、建卡立卡贫困人口(已脱贫不再享受政策人员除外)
三、具体标准:
1、住院医疗救助。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已脱贫不再享受政策人员除外)按救助基数70%的比例给予救助,年度最高救助限额为10000元/人。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按救助基数80%的比例给予救助,对集中供养特困人员按实际发生医疗费用100%的比例给予救助,年度最高救助限额为10000元/人。
2、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住院医疗救助。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按大病保险起付线,按年度最高救助限额内救助基数70%的比例给予救助,年度最高救助限额为20000元/人。对集中供养特困人员按年度最高救助限额内按实际发生医疗费用100%的比例给予救助,年度最高救助限额为20000元/人。
四、申报流程:
个人申请 →审核科审核→负责人审批→基金科发放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结算)就医的,可在定点医院直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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