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作者: 编辑:交通局2 日期:2021-06-10 点击率: 810
一、项目名称
滑县汽车站文明路站改造项目(县级客运站改造项目)
二、适用对象
县级客运站改造是对贫困县二级客运站的陈旧损毁设施、设备实施更新改造。项目法人为现客运站法人单位。
三、具体标准
县级客运站改造每站补助不超过500万元,主要用于场地设施、站房、辅助用房、基本设备、信息系统等公共服务设施设备的改造和完善。
四、申报流程
县级客运站改造项目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加快全省公路客运场站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豫发改基础〔2015〕539号)文件规定实行核准制。由项目法人负责编制县级客运站改造项目申请报告,经项目所在地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查后,报同级发展改革委核准批复。项目核准批复并开工建设完成50%以上总投资后,由项目法人提出项目资金申请,编制资金申请报告(包含项目单位基本情况、项目基本情况、建设进度,并附项目核准批复文件)。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联合同级发展改革委对资金申请报告提出审核意见,报送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统筹省补资金整体规模,审核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后向省发展改革委提交项目投资建议计划,省发展改革委审核后下达投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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