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作者: 编辑:医保局2 日期:2021-06-16 点击率: 600
一、项目名称:
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
二、适用对象:
参加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所有人员
三、具体标准:
在统筹区内乡镇卫生院起付标准为100元,统筹基金在100-2000元报销75%,2000元以上报销95%;在县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500元, 统筹基金在500-3500元报销65%,3500元以上报销85%;在省市级二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600元,统筹基金在600-4000元报销53%,在4000元以上报销72%;在市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1000元,统筹基金在1000-5000元报销53%,在5000元以上报销72%;在省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1500元,统筹基金在1500-7000报销50%,7000元以上报销68%。
四、申报流程:
个人申请 →审核科审核→负责人审批→基金科发放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包括异地就医保及时结算医院)就医的,可在定点医院直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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