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作者: 编辑:民政局社会救助 日期:2021-06-16 点击率: 961
一、补贴名称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
二、补贴对象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1.无劳动能力;
2.无生活来源;
3.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三、补贴标准
根据《滑县民政局 滑县财政局 滑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提高2020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财政补助水平及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滑民[2020]1号)》文件精神要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我县低保标准的1.3倍,我县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8892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5538元。
四、申报流程
本人提出书面申请→乡镇(街道)审核→县级民政部门审批→给予救助供养待遇
民政部关于印发《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民发〔2021〕43 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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