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作者:卢铭 编辑:卫健委2 日期:2021-06-15 点击率: 946
一、补贴名称
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
二、补贴对象
1. 具有本省户籍的城镇居民或户口迁出本省但仍在本省领取退休金(养老金)的原本省城镇居民;
2. 没有违反计划生育号召和政策法规生育且目前现存一个子女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3. 年满60周岁;
4. 未享受外省(区、市)同类奖励与扶助、国家计划生育特别扶助以及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
三、补贴标准
根据《河南省卫生计生委 河南省财政厅 关于实施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制度的通知》(豫卫家庭〔2015〕2号)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的标准发给奖励扶助金,直到亡故为止。
四、申报流程
个人申报-村级评议公示-乡级初审公示-县级审批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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